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切实做好12月28日至12月29日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》要求,我市于12月27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并于12月28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,12月30日0时终止应急响应。请做好以下工作:
1. 强制性减排措施。
(1)各县区按照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操作方案落实减排和停产措施。
(2)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60%以上。
(3)城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。
(4)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(5)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。
(6)城区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(非冰冻条件下)。
(7)停止所有建筑、道路、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。
采暖季期间有更加严格减排要求的,从严执行。
2. 建议性减排措施。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,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。
3. 健康防护措施。中小学、幼儿园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;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;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,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,外出采取防护措施。
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2017年12月26日